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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819元/年(5819元/月)。
2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,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,为3282元。
3、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,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、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,为3282元。
4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,下限为349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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